关于公布《东阳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药品价格谈判目录(第四批)》的通知
经东阳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委员会讨论决定,现将《东阳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药品价格谈判目录(第四批)》予以公布。
生产企业按实施细则中的报价要求,将材料在报价时间内现场递交到东阳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办公室。准备材料:报价资料详见附件,附件1至附件4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,一式两份分别密封,并在封面上注明生产企业名称(与省平台生产企业名称一致)、价格谈判目录中的序号、药品名称和规格。进口及港、澳、台地区产品国内总代理商作为投标企业报名的,还需出具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协议。
本次报价不接受电话、传真、邮寄、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生产企业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。
报价时间:年2月7日8:00—16:30
报价地点:东阳市药品集中采购共同体办公室